2025年9月5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同步就修订“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指南》修订主要新增《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具体应用指南,针对环境关键议题,明确风险机遇识别方法、核算口径、披露要求并提供示例,并与已发布的总体框架和气候变化部分共同构建起更为系统、可操作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
《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应用指南指出企业需加强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评估,把握污染防治技术、循环经济等机遇。明确了主要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的分类,要求排放数据与合并报表范围一致,并规范了披露要点,涵盖排放总量、超标情况、减排目标及实施进展等。
《第四号 能源利用》应用指南强调对能源安全、价格波动等风险的识别,以及节能技术、绿色金融等机遇的利用。要求企业依国家标准核算综合能耗,披露能源结构、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和节能措施的实施效果,并鼓励说明在能源管理中的实际困难。
《第五号 水资源》应用指南要求企业评估水资源短缺、水质恶化等风险,关注节水市场、水效提升等机遇。明确取水量、耗水量的核算方法,披露用水强度、节水目标和措施成效,并鼓励说明水资源循环利用情况和现实挑战。
本次新增的环境议题具体应用指南,是三大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推动构建更为完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关键举措,旨在提供明确披露规范,引导提升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治理水平,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市场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