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部法典的逻辑内核,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即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同时也契合了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即经济可持续、环境可持续、社会可持续。

从“治标”到“治本”的治理跨越
本法典最大的亮点是“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这既体现了国家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高度重视,更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思路的重大转变。从以往侧重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治标”层面,转向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这一“治本”之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绿色低碳发展编的核心框架
绿色低碳发展编共设四章。第一章确立了绿色低碳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第二章进一步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将其拓展到“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废弃物等方面;第三章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对能源节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做出制度安排;第四章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重大战略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等。可以说,该法典将我国关于“双碳”目标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进行了完整规定,是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以“双碳”目标为牵引,统筹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内容。
企业面临的责任与机遇
对于企业而言,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独立成编,意味着绿色转型从“可选项”变为“必答题”。一方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强化,让企业从产品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尤其是在“新三样”废弃物处理方面,企业将承担更明确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碳足迹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化,将推动企业建立更精细的碳管理体系,而那些在绿色低碳方面先行一步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制度红利。
构建企业绿色体系管理
在这样的法治框架下,企业如何系统性地展示其绿色低碳发展的成效与合规性?ESG报告正成为关键的沟通工具。通过编制规范的ESG报告,企业可以全面披露其在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碳足迹等方面的实践与数据,既回应了法律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和碳管理的要求,也为投资者、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提供了透明信息。与此同时,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深化,企业内部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将直接与碳配额履约、碳资产交易挂钩,碳排放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成为合规运营的基础。未来,ESG评级也将更精准地反映企业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真实表现,那些主动拥抱绿色转型、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的企业,不仅能在法律框架内从容应对,更将在ESG评级提升、绿色融资渠道拓展等方面收获长期价值。
对于广大企业来说,本法典中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独立成编,意味着一个更清晰的政策信号已经释放。无论处于什么行业,能源节约,绿色低碳,碳足迹管理这些关键词都将逐步成为日常经营中需要面对的具体事务。主动将绿色低碳纳入企业战略,既是满足合规要求的必要准备,也是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的务实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