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聚焦规范项目开发、备案、并网及运行管理,明确一般工商业与大型工商业项目自用比例要求,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
新政核心要点速览
1.项目分类细化
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四类,明确不同类型的装机容量、电压等级及接入范围。
2.上网模式与备案管理
- 支持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模式(工商业仅支持后两种模式)。
- 实行属地备案制,自然人户用可自行或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非自然人及工商业项目需自主备案并承诺自用比例。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允许合并备案、分别接入电网。
3.限定并网时间
对于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一年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告知投资主体应主动撤销备案,收回并网容量;已开工建设的可申请办理并网意见延期一次,原则上延期不超过6个月。
4.电网接入与消纳机制
电网企业需按季度公布可开放容量,对备案超承载力的项目排队登记;新建项目需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保障电网安全。
5.上网模式变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可根据电力用户负荷、自身经营状况等情况,变更上网模式一次,同时进行备案变更,办理项目接网调整。
不同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用比例
地区 | 分类 | 最低自用比例 | 最大上网比例 | 备注 |
---|---|---|---|---|
广东 | / | 暂无要求 | / | |
江苏 | / | 暂无要求 | / | |
安徽 | / | 暂无要求 | / | |
浙江 | / | 暂无要求 | / | |
福建 | / | 暂无要求 | / | |
广西 | 一般工商业 | 50% | 50% | 连续3年不达标转为全部自用。 |
大型工商业 | 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 | / | ||
山东 | 全部工商业 | 50% | 50% | 比例不达标项目次年增加调峰力度 |
海南 | / | 50% | 50% | / |
重庆 | / | 20%(主城区) | 80% | / |
/ | 40%(其余区县) | 60% | / | |
湖北 | / | 50% | 50% | 超额上网电量次年补结 |
宁夏 | 一般工商业 | 30%(公共机构) | 70% | 超额上网电量不结算,连续2年不达标转为全部自用。 |
50%(工商业厂房) | 50% | |||
大型工商业 | 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 | |||
吉林 | 一般工商业 | 80% | 20% | 超比例电量不予接入 |
大型工商业 | 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 | |||
辽宁 | / | 50% | 50% | 超额上网电量不结算 |
山西 | / | 50% | 50% | 未达到要求将被限制出力。 |
内蒙古 | / | 90% | 10% | / |
贵州 | 一般工商业 | 根据项目实际确定比例 | / | |
大型工商业 | 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 | / |
注:资料来自公开信息,部分为征求意见稿,部分已实施。
瑞旭点评
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之后,各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承接文件,日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管理将愈加完善。而分布式光伏作为绿电直连的一种方式,具备较多优势:
1.能源利用更高效
就近发电、就近消纳,减少长距离输电损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经济效益双提升
- 企业可享受电价差红利(自发自用电价低于电网电价),降低用电成本;
- 多余电量并网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灵活获取收益,同时可申请绿证交易,拓展碳资产价值。
3.低碳转型更直接
在低碳转型的国际背景下,随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落地,产品碳足迹成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企业采用绿电直连,可明确证明用电低碳属性,从而规避碳关税,增强国际市场优势,既降低运营成本,又提升品牌形象,助力其在全球绿色转型中脱颖而出。
政策原文链接:
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5/6/17/art_333896_74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