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欧盟各成员国协同推进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于2026年1月1日成功生效。碳边境调节机制注册系统与各国海关进口系统、欧盟综合关税数据库及欧盟海关单一窗口实现无缝对接。该一体化互联模式保障了欧盟外部边境的实时数据交换、申报主体身份的高效核验,以及进口流程的顺畅运行。
根据2026年1月1日生效的CBAM条例,海关需在货物获准自由流通前,完成货物的CBAM授权核验工作,其中包括对50吨起征阈值的监控管理;同时,参照欧盟Omnibus package的相关规定,为CBAM货物的中小进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关键运营结果
本节概述了CBAM的量化指标:
- 截至2026年1月7日,已有超过12000家经济运营主体提交了CBAM的授权申请。
- 在2026年1月1日前后,欧盟范围内已有超过4100家CBAM相关经济运营主体成功取得CBAM授权申报主体资质。
- 在2026年1月1日至7日期间,欧盟通过海关一体化系统对共计10483份涉及CBAM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完成自动化实时核验。
贸易量覆盖范围
CBAM首次申报的报告期(从2026年1月1日至6日)内覆盖了1,655,613吨货物,按行业划分如下:
- 钢铁:占总CBAM覆盖量的98%
- 铝:0.3%
- 化肥:1.2%
- 水泥:0.5%
- 电力和氢能:0%
主要出口第三国(CBAM货物)
CBAM覆盖的进口货物主要原产国/地区包括:
- 土耳其
- 中国
- 印度
- 加拿大
- 中国台湾
- 越南
主要进口成员国
CBAM申报量最高的成员国为:
- 比利时
- 西班牙
- 罗马尼亚
- 荷兰
- 法国
- 德国
瑞旭点评
CBAM以50吨年度进口量为豁免阈值,这一标准可覆盖约90%的欧盟中小进口商,使其免于CBAM申报、核查及证书购买义务,仅需自主监测进口量即可。从当前贸易数据看,CBAM覆盖货物中钢铁占比高达98%,而欧盟对中国钢铁产品采用的默认排放因子相对较高——建议对欧出口钢铁规模较大的企业,提前测算自身产品的实际碳数据,避免被动适用高默认值。此外,欧盟近期呼吁尚未提交CBAM授权申请的经济运营主体,尽快通过CBAM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尽早提交可保障合规流程不中断、享受自动化核验服务,并实现与海关通关流程的全面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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