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CBAM立法细则落地,2027年1月正式开征
发布时间:作者:访问次数:1

2026年4月9日,英国政府发布CBAM第二批立法草案,明确:隐含排放认定、排放数据监测、实际排放核证三大关键执行细节,标志着英国CBAM已经从“政策宣布阶段”,正式迈入“落地执行规则细化阶段”。

在此之前,英国政府已于2026年2月10日发布第一批CBAM二级立法草案,聚焦注册、申报、退税安排、商品重量和记录保存等行政规则;而4月最新草案,补齐了排放核算与核证这一块最关键、也最影响企业合规成本的内容。

实施安排

  • 正式实施时间:2027年1月1日
  • 首批覆盖行业:铝、水泥、化肥、氢、钢铁
  • 政策核心目标:防范碳泄漏,避免本土企业因碳成本过高丧失竞争力,阻止高排放生产向监管宽松地区转移。

与欧盟CBAM对比

核算共识:均支持默认排放值经核证的实测值两种核算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数据基础选择最优方案。

有区别的是,二者机制设计、实施节奏、核算规则不同,出口企业需分别合规

英国CBAM与欧盟CBAM核心差异对比表

对比维度

英国CBAM

欧盟CBAM

最新进展

2026年4月9日发布第二批立法草案

2026年1月1日已进入正式期

正式实施时间

2027年1月1日

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机制类型

税制模式(进口商申报缴税)

证书模式(购买并交回证书)

覆盖行业

铝、水泥、化肥、氢、钢铁

铝、水泥、化肥、氢、钢铁、电力

排放范围

2027年仅直接排放;间接排放≥2029年纳入

过渡期直接+间接排放;

正式期水泥、化肥:直接+间接排放;钢铁、铝、氢、电力:仅直接排放

门槛

5万英镑价值门槛(12个月滚动期)

50吨净重门槛(年度累计,钢铁/铝 /水泥/化肥适用)

计算逻辑

隐含排放×英国税率-原产国有效碳价抵扣

(隐含排放−免费配额)×EU碳价-原产国有效碳价抵扣

税率/价格来源

UK ETS季度定价(含配额减让)

EU ETS拍卖周均价

申报/履约周期

2027年度申报,2028年5月31日前缴税;2028年起季度申报,每季后2个月内完成

正式期按年度申报并交回证书(次年9月30日前)

瑞旭点评

英国CBAM细则落地,释放强执行信号:2027年正式开征已无悬念,出口英国的高碳行业企业必须立刻启动合规准备。未来订单与利润的核心竞争力,不仅决定于价格、质量更依赖碳排放核算能力、第三方核证能力、跨境合规协同能力

新闻原文链接:

英国政府:2026年4月CBAM立法草案(排放与核证)https://www.gov.uk/government/consultations/draft-regulations-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emissions-and-verification

英国政府:2026年CBAM立法草案(政策综述)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policy-summary/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policy-summary

关于瑞旭集团(CIRS)

瑞旭集团(CIRS)是一家全球专业的产品安全管理服务机构,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杭州,在爱尔兰、美国、英国、韩国、日本、上海、北京、南京等地拥有分支机构, 专业为化工、化妆品、食品、医疗器械、消毒品、农化和消费品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提供从合规咨询、实验室检测、研发支持,到数据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合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快速获得市场准入,提升全球竞争力。

瑞旭集团拥有一支专业化的LCA团队,团队成员20人(全员硕士丨海外硕士3人),技术人员8人,团队负责人拥有9年以上的海外+行业经验。可提供一站式LCA服务,包括CBAM核算,EPD认证方案咨询,碳足迹计算,绿色供应链合规,LCA全生命周期分析,企业碳核算等。

长按二维码添加微信,入“可持续发展与绿色双碳交流群”。

E:\xwechat_files\wxid_qh1d5k9qbh0321_df77\temp\RWTemp\2026-04\d6353ddada947c292582e168e19448e5.jpg

联系我们

  • 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瑞旭集团可持续发展事业部)
  • 地址:上海市、杭州市
  • 邮箱: sustainability@cirs-group.com
  • 电话: +86 21 50778970 (上海) +86 571 87206560 (杭州)

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