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对相关国家进行了风险等级划分,中国被纳入低风险国家清单,具体清单参见文章末尾。
根据EUDR 法规即Regulation (EU) 2023/1115 要求,牛肉、大豆、棕榈油、咖啡、可可、木材和橡胶七类商品及其衍生产品受到法规管辖要求,该法规旨在确保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一系列关键商品不再导致全球范围内的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当前方案预计于2025年12月30日对大型公司生效,2026年6月30日对微小型企业生效。
由于缺乏相应的指南文件,业界普遍反馈比较难以执行。目前推出的国家风险分类清单有效可以促进法规的实施,助力企业减负。
风险分类依据
国家分类系统主要基于对欧盟森林砍伐条例第 29 条第(3)款所列标准(以下简称 “量化标准”)的评估,并可考虑第 29 条第(4)款所列标准(以下简称 “定性标准”)。
风险分类与管理措施
根据相关配套文件,全球所有国家经过评估后,可以简单分成 “高、中、低”三类风险国家,不同风险国家采取不同管理措施。幸运的是,中国此次被评级为低风险国家,这意味着应对EUDR法规时,中国相关产品的经营者将享有一定程度的监管简化,但是仍需要符合部分核心要求。
以下为不同风险等级需要采取的管理措施:
- 各成员国主管部门能够确定并规划其年度合规检查工作,即对低风险国家按 1% 的比例、中等风险国家按 3% 的比例、高风险国家按 9% 的比例开展检查,作为基于风险的方法的一部分;
- 为从低风险国家采购产品的经营者提供简化尽职调查方面的明确指引。同时,也激励生产者提升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并尽可能降低森林砍伐影响,还使欧盟委员会、欧盟成员国及其他合作伙伴能够精准开展助力举措。
表:EUDR风险国家目录
高风险国家 | 白俄罗斯、朝鲜、缅甸、俄罗斯联邦 |
中风险国家 | 其他未提及的国家 |
低风险国家 |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比利时、不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文莱达鲁萨兰国、保加利亚、布隆迪、佛得角、加拿大、中非共和国、智利、中国、科摩罗、刚果、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埃斯瓦蒂尼、斐济、芬兰、法国、加蓬、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格林纳达、圭亚那、匈牙利、冰岛、印度、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拉克、爱尔兰、意大利、牙买加、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基里巴斯、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利比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密克罗尼 西亚(联邦)、摩纳哥、蒙古、黑山、摩洛哥、瑙鲁、尼泊尔、荷兰(王国)、新西兰、北马其顿、挪威、阿曼、帕劳、巴勒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大韩民国、摩尔多瓦、罗马尼亚、卢旺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圣马力诺、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塞舌尔、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南非、南苏丹、西班牙、斯里兰卡、苏里南、瑞典、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泰国 、东帝汶、多哥、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图瓦卢、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越南、也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