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战略,瑞旭集团完成首次碳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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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瑞旭集团在2022年第三季度根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企业核算报告与报告标准》(以下称《标准》)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内部核算,并将2021年作为基准年,来制定未来的绿色发展战略及减排路径。

本次碳盘查将时间边界定为2021年,空间边界定为杭州东冠高新技术园区瑞旭集团总部;活动水平数据由企业各部门合作提供,包括电表数据,报销凭证,采购明细等,其中,发放员工通勤调查表175份,回收140份;排放因子取自《2006 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报告、《2022中国产品全生命周期GHG排放系数集》等。

2021年,瑞旭集团总部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27.24吨二氧化碳当量(CO2 e)。依据《标准》,将核算的温室气体归类为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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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GHG Protocol_Corporate_CN

如上图,范围1定义为由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直接排放(Scope 1),为5.7吨CO2 e(占总排放量的4.5%);范围2定义为由外购电力或其他已购买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Scope 2),为63.7吨CO2 e(占总排放量的50.1%);范围3定义为从员工通勤及供应链产生的间接排放(Scope 3),为57.8吨CO2 e(占总排放量的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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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范围1包括公司车辆和园区化粪池的排放;范围2只包含外购电力但占比最大,即外购电力是瑞旭总部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范围3排放中,员工通勤、差旅和垃圾处理占据重要位置。

通过此次碳盘查,瑞旭集团对自身可能产生的温室气体来源进行清查和数据归集,以了解企业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排放种类及排放量等情况,摸清企业碳排放,核算碳排放量,为企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前期基础调研。

瑞旭集团将基于此次碳盘查,于不久后发布绿色行动报告书,并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双碳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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