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印发《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2026版)等文件
发布时间:作者:访问次数:1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于1月7日发布了2026版“双碳机场”评价三项核心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评价指标》,即日起生效,原有文件同步废止。

评价规则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采取星级评价方法,根据现行有效版《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指标》,从制度、行动、绩效三个维度进行星级评价:

  • 一星机场为基础级,授星机场具备碳排放组织管理、量化及分析的基本能力。
  • 二星机场为提升级,授星机场在一星能力基础上,具备有效落实碳排放管理机制、规范开展碳排放核查的能力。
  • 三星机场为优化级,授星机场在二星能力基础上,具备持续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控制碳排放的能力。
  • 四星机场为先进级,授星机场在三星能力基础上,具备能源结构显著优化、碳排放持续降低及温室气体全面系统管理的能力。
  • 五星机场为引领级,授星机场在四星能力基础上,具备国际领先的碳排放管理能力,实现净零排放目标。

“双碳机场”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应。

首次申请评价时,机场最高可从三星级别开始申请

评价年度在星级有效期内,机场可从有效星级申请保级升级;评价年度超出星级有效期后,再次申请视为首次申请。

评价程序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程序包括资格初审、现场审核、专家评审、星级确定、公开发布等。

  • 资格初审。机场在规定时间向机场协会提交评价申请,由机场协会确认资格后受理申请。
  • 现场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机场应接受机场协会所认可机构的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机场协会提交审核报告。
  • 专家评审。评价领导小组成立评审专家组,依据审核报告及相关材料提出“双碳机场”评价星级建议。
  • 星级确定。评价领导小组对评价星级建议进行审议,决定机场授予星级。
  • 公开发布。机场协会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评价管理

机场协会统一颁发“双碳机场”星级证书。机场可按相关规定在广告宣传和经营活动中使用所获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机场当年参与“双碳机场”评价资格;对于已经获得评价星级的机场,评价结果作废,且2年内不得申请:

(一)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且被认定为重大污染事故的;

(二)机场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标识管理

“双碳机场”评价标识以多彩、舞动的银杏叶为主体,融合以跑道和昂首起飞的飞机元素,充分体现绿色、中国、机场三种特征;分别以枫叶橙、麦芽黄、天空蓝、珊瑚蓝、春芽绿五种颜色代表“双碳机场”评价一至五星等级。

“双碳机场”评价标识

瑞旭点评

从2022年至今,全国已有50余家机场获得“双碳机场”星级评价,尚无机场获评五星。获证机场须每年接受符合性审查,若申请升星,将列入当年的升星审查名单。

各星级评价指标梯度递增、要求逐步严苛,在碳排放方面:一星级只需于次年二季度前完成碳排放报告;二星级要求在现场审核之前完成碳核查;三星级碳核查基础上,增设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指标;四星级起要求量化范围3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五星级则须实现净零排放。从当前推进节奏来看,评价标准清晰,实施步调稳健有序,机场达成更高星级评价的核心挑战,在于技术研发与应用投入,以及长期运营中的经验沉淀与数据积累。

原文链接:

https://www.chinaairports.org.cn/ds/2601620eba.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JjOGQ1MTBjZGE4YTcxNTg0LTFjMjE2Mjg2OWRhMTM2ZDUifQ%3D%3D&ucs_j=e1f4627851&ucs_j_exp=1768792052

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