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欧盟正式发布 (EU) 2026/1778 数字产品护照登记系统(Registry)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作者:访问次数:1

原创:瑞旭CiCi

2026 年 7 月 16 日,欧盟正式发布《数字产品护照登记系统实施条例(EU)2026/1778》,作为《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 ESPR(EU)2024/1781》配套落地细则,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 20 日后正式生效。

该条例搭建起欧盟统一数字产品护照(DPP)登记基础设施,明确登记系统架构、市场主体准入核验、DPP登记规则、数据管理、权责划分、安全审计全流程技术与运营规范,覆盖电池、建材、玩具、洗涤剂、电子等全品类需配备数字产品护照的商品,同时统一海关、市场监管部门调取核验权限,标志欧盟循环经济数字化监管从顶层框架落地为可执行实操标准。

在下文里,瑞旭集团将对该法规的主要条款做详细解读,并分析对企业的影响。

1.DPP中央登记系统的去中心化架构

欧盟官方负责开发与维护DPP中央登记系统(Registry),它采用了去中心化的架构。一个完整的DPP应包含生产数据、材料成分、碳足迹、回收性等多维度的深度数据。然而,由欧盟委员会运营的中央登记系统(Registry)本质上只是一个“目录”或“地址索引簿”。

  • 它存什么:唯一产品标识符(UPI)、唯一算符标识符(UOI)、商品海关编码(Commodity Code),以及一个指向企业自行托管(或第三方托管)DPP真实数据的网页链接(URL)。
  • 它不存什么:产品的材料成分、供应链信息、碳足迹、企业内部技术文档等。这些数据依然保留在企业或其指定的 DPP服务提供商(DPP Service Provider) 本地的服务器中。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自建或使用DPP服务提供商提的数字产品护照管理系统,披露法定信息,并将唯一产品标识符(UPI)和该DPP对应的URL及时在官方的DPP中央登记系统里完成登记上报。

2.严苛的身份验证

条例首次引入了对注册人的“高可信度身份校验”。只有“经过验证的经济运营商(Verified Economic Operators)”才有权限在欧盟注册表中创建或修改DPP信息。

  • 自然人个体户:欧盟境内经营者需高等级电子身份或合格电子签名;境外企业仅可使用合格电子签名或欧盟出具属性电子证明;
  • 法人企业:境内企业需欧盟信任服务商出具合格电子印章证明注册地址,境外企业仅需核验主体身份;

条例要求使用符合欧盟 eIDAS 2.0 规范的合格电子印章、合格电子签名或具有“高(High)”安全等级的电子身份验证。

核验资质最长有效期 3 年,到期未重新认证将直接丧失产品注册、数据修改权限。过期后运营商必须重新进行身份验证,否则将失去注册表访问权限,导致新产品无法备案。

3.数字产品护照DPP登记注册要求

条例规定了DPP登记注册的颗粒度,提供了多种登记模式。企业完成DPP登记注册后,还可以获得唯一凭证。

  • 登记颗粒度:产品需按法规要求在型号、批次、单品三档精度中取最高标准进行登记;单品级必须绑定对应批次、型号编码,批次产品需关联型号信息;手工独有产品可豁免批次 / 型号编码;同一产品受多项法规约束时,以最精细登记标准为准。
  • 双渠道登记模式:企业可通过登记系统网页后台或官方 API 接口批量上传 DPP 数据,系统自动校验数据语义合规、编码有效、服务商备份链接完整;自动化校验仅核查格式,产品实质合规仍由欧盟市场监管机构现场核查。
  • 唯一注册凭证:注册通过后系统生成永久唯一注册标识,企业可随时下载加密电子注册证明,凭证 90 天内可重复下载,作为海关通关、市场抽查法定合规凭证。

4.明确了多主体责任

  • 企业主体:制造商 / 进口商对提交产品数据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委托第三方代办注册不免除自身合规义务,需确保受托服务商完成身份核验;企业需自建信息安全防护,妥善保管登录凭证,防范数据篡改、越权访问。
  • DPP服务商:条例正式确立了“DPP服务提供商(DPP Service Provider)”这一新型生态角色的合规要求。企业可以委托这些专业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商代理注册、托管和数据分发。但这要求服务商必须具备极高的数据可用性(Uptime)和至少10年的数据存档(Archiving)能力。
  • 欧盟委员会:登记库所有权与运营方,负责系统开发、运维、安全审计、技术客服,承担个人数据处理控制者责任,建立 IT 安全计划抵御网络攻击;系统维护提前公示,突发网络攻击、故障可无预警关停系统并留存至少 5 年停机记录。
  • 欧盟成员国:2027 年 2 月 18 日前各国设立单一国家管理员统筹本国监管机构访问权限;各国自建对接系统自主运维,处理登记库个人数据时适用 GDPR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有权限制违规机构系统访问权限。

5.DPP实施条例对出口欧盟企业的影响

  • 身份核验成为入市前置条件:非欧盟境内海外制造、出口企业无法依托本土电子身份,必须采购欧盟合格电子签名 / 电子印章服务,中小外贸企业缺乏欧盟授权代表将难以完成核验;未通过核验企业完全丧失 DPP 注册资格,产品无法获取唯一注册 ID,欧盟海关直接不予放行,形成硬性贸易壁垒。
  • 全品类分阶段强制覆盖:条例覆盖电池、建材、玩具、洗涤剂、电子电器等 ESPR 配套立法管控产品,后续新增欧盟产品法规自动适用本登记规则。2027 年起电池产品率先强制 DPP 注册,长期90%以上出口商品均纳入管控。
  • 企业数字化与数据治理成本上升:企业需每年持续维护欧盟电子签章资质,3 年到期重复认证;批量出口企业需开发 API 对接登记库,搭建内部产品信息管理系统,溯源供应链,统一归集原材料、碳足迹、有害物质、维修回收全生命周期数据。

企业应对建议

  • 提前完成电子身份核验:出口欧盟企业尽快对接欧盟合格信任服务商办理电子签名 / 电子印章,规划 3 年到期复审流程,委托欧盟授权代表协助完成境外主体核验,避免入市受阻。
  • 搭建标准化产品数据体系:梳理主营品类对应 DPP 数据要求,升级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匹配欧盟语义库数据模型,建立原材料、生产、维修、回收全链条数据归集机制,实现批量 API 上传登记。
  • 分品类分批落地合规:优先完成电池、建材等近期强制品类 DPP 注册,同步跟踪欧盟各品类授权法案更新,提前布局产品生态设计优化,适配循环经济数字化监管长期要求。

结语

条例的发布意味着欧盟产品监管进入了“数字孪生”时代,官方DPP注册系统(Registry)也即将上线。对于出口企业而言,不仅要应对ESPR法规及数字产品护照DPP信息披露要求,更需尽早准备符合欧盟标准的数字身份认证与自动化数据对接能力。

关于瑞旭集团(CIRS)

瑞旭集团(CIRS)是一家全球专业的产品安全管理服务机构,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杭州,在爱尔兰、美国、英国、韩国、日本、上海、北京、南京等地拥有分支机构, 专业为化工、化妆品、食品、医疗器械、消毒品、农化和消费品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提供从合规咨询、实验室检测、研发支持,到数据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合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快速获得市场准入,提升全球竞争力。

瑞旭集团提供数字产品护照(DPP)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有害物质检测、产品合规认证、碳足迹、欧盟授权代表服务和软件系统开发对接,其自主研发的数字产品护照系统(DPP)符合欧盟技术指南标准,已受到多家客户认可。

长按二维码添加微信,入 “欧盟数字产品护照DPP交流群”。


联系方式

  • 电 话:187 5826 1420 (陈广平)
  • 邮箱:service@cirs-group.com

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上海瑞旭绿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